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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4/4页)
,等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用力地把我抱紧怀里,力气大得甚至要把我揉入骨血之中。 地毯是我哥重金购入的,触感很好,我的膝盖抵着细软的羊毛地毯,手撑在我哥的身侧,紧贴他的西装裤。手臂内侧似乎还能传来他的阵阵体温。 我们拥抱过很多次,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很多苦命人都会把对方当作自己的精神支柱和活下去的唯一意义。于是外面是卜盛辉怒骂着摔啤酒瓶的声音,房门内两个孤儿紧紧拥抱,抱着世界上另外一个自己,流眼泪或是什么也不做,就这么抱着,可能会感受到对方因为害怕、紧张、崩溃或是别的什么微微颤抖的身躯,这种感觉很奇异,像治愈安慰另一个自己。 拥抱算是我们的一种充电方式,不过接吻还是第一次。 接吻就算爱情吗?我其实不太清楚这个定义,就像两只受伤的野兽互相舔舐伤口,接吻并不全是爱情。 我哥再次开口时候嗓音沙哑,一下又一下抚摸着我的头发:“笙笙,对不起。” 为刚才那个吻道歉吗? 显然不是的,我们双方都不会计较这么一点小事。 如果我讨厌的话,第一时间就会推开他,我没推开,算是一种默认,我觉得我哥也知道,应该不是为刚才的事道歉。 空气里很安静,只剩我们的呼吸声,贴近我哥的胸膛,细细地听,能听到他的心脏正剧烈地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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